事实上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的《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,首次对学校家具的结构安全和有害物质限量等项目作出严格规定,业内人士将提升国内学校家具产品质量的希望寄托于该标准之上。但就我们的观察,新国标实施已满6年多,学校家具市场的动静却并不大,特别是,在唯一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纸合同上,新标准的关键点并无任何体现。走访多家家居卖场我们发现,合同里面不管是环保问题还是安全问题,都与《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没什么干系。
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》和《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的标准是有明显差别的,教室家具比对成人家具所执行的标准,更加严格和苛刻。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》对镉、铬、铅、汞4种重金属作出限量规定,《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在此基础上增加了4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,即:锑、砷、钡、硒。同时后者对教室家具人造板材、涂料、纺织、皮草面料等主辅材料中重金属、甲醛释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规定了限量指标。 作为唯一能够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的纸质凭据,学校家具买卖合同为何不体现新标准内容?我们走访市场时多个学校家具厂家回应称,合同这个东西各学校家具品牌都差不多,在比较规范的卖场,合同的内容会更充分地向消费者倾斜,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更大,而至于是否该为学校家具买卖制定专门合同,一学校家具品牌负责人表示,或许学校家具品牌可以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给消费者更多承诺,但目前据了解,还没有学校家具品牌这么做。 业内人士就此还表示,国家标准制定部门与监管部门应该多考虑一些标准落地的问题,例如在新标准出台同时加大监管力度,与该品类产品相关的购买合同也应及时出具修改意见或范本等。